因2025年1月27日我局受理广州市中石油冠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清远华能分公司提出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企业名称、变更法人代表申请(受理编号:城危化(安经)申受字〔2025〕18号),根据《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行政审批业务委托协议书》规定,经审核,该单位经营方式发生重大变更,应当重新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行政审批业务委托协议书》的规定,现决定撤销颁发给广州市中石油冠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清远华能分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粤清安经字(1)〔2025〕10号)。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3月26日